支持酒駕修法從嚴從重,建立酒駕受害者代位求償機制 – E報生活誌

支持酒駕修法從嚴從重,建立酒駕受害者代位求償機制

【記者洪惠美/高雄報導】國民黨立委候選人鍾易仲、李眉蓁、陳美雅發表聯合聲明指出,近年酒駕2度修法,始終未能令人民滿意。酒駕造成無數家庭悲劇,加重處罰酒駕行為、降低酒駕發生率,這是社會的共識,只是對刑度刑責有不同的看法。這一屆立委任期內共有兩次的酒駕修法,但修法成果都不能令民眾滿意。

第一次是2019年2月,法務部提出「酒駕再犯致人於死可判死刑」的刑法修正草案,把酒駕再犯以「不確定殺人故意」的刑度來加以處罰,最重可判處10年以上、無期徒刑、死刑。此外,初犯酒駕致人於死刑度也提高到5到12年。但最後修法結果,由於許多人認為「酒駕肇事再怎樣都沒比謀殺嚴重」、「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民進黨過半的國會並沒有通過「酒駕再犯可判死刑」。

第2次修法就是2021年12月林先生一家4口愛河酒駕事件後,社會不滿的聲音高漲,民進黨政府也嚴正「酒駕零容忍」,要再次進行修法。很快立法院也在2022年1月通過法律修正,但還是沒有通過「酒駕再犯可判死刑」,只是增加了公布酒駕再犯者之姓名照片、酒駕再犯同車連坐、沒入車輛等規定。

臺灣目前還沒廢除死刑,在實務上面酒駕又常常被法院輕判,但民進黨還是以各種理由逃避人民的訴求,尤其「酒駕再犯」者的刑責沒有顯著提高,看不出來喝阻作用,兩次修法成績真的都不能令人滿意。

要讓酒後肇事一輩子都要警惕,修法強度真的要更強。尤其是酒駕再犯者,都已經被抓過罰過,明知道酒駕的危險性了,竟然還堅持再度酒駕,那麼在踩動油門的那一刻,將他視為有殺人的故意,也是剛好而已。

只是有鑑於民進黨的態度,這次林爸爸提出來的版本,是:
1.酒駕初犯致人於死,由現行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
2.酒駕再犯致死,由現行的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改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這個版本的最大特點,是將酒駕最低刑責拉高,並取消上限。這樣一來可以解決最為人詬病的法院輕判問題,也讓法官在情節重大時可以判到無期徒刑或死刑。酒駕致死最低7年,再犯者最高刑責無上限,相信這樣的修法對酒駕者會產生相當的震攝作用,我們都會給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