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輔助動態防逃、維護執法公信初見成效 管碧玲率隊實地參訪臺高檢科技監控中心 – 寫生活新聞

科技輔助動態防逃、維護執法公信初見成效 管碧玲率隊實地參訪臺高檢科技監控中心

【寫新聞-記者洪惠美/高雄報導】
為建構我國科技輔助監偵防逃通報,完善跨部會協處機制,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今(15)日邀集海巡署、內政部警政署、移民署及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共同參訪臺灣高等檢察署科技設備監控中心。管碧玲表示,從掌握行蹤、風險動態,或提供司法機關判斷決策,科技輔助監偵設備都提供強而有力的支撐,但也深知人權保障必須衡平,她去年開始協調相關機關建立共識,在法院、檢察體系八個月來的努力下,科技監控已經建立成熟的機制,經由今天進一步的交流,未來臺灣高等檢察署科技監控中心將與警政、移民、海巡等部門,可以更緊密合作,努力達成人權保障與公共利益的平衡。

海洋委員會表示,管碧玲主委相當重視運用科技設備防止重大犯罪被告潛逃,但對於監控兼顧人權也非常謹慎。依海巡署統計數據顯示,至5月14日為止全國遭限制出海人數達6539人,其中74人為併同科技設備監控,占全部的1.13%,比例顯見我國運用科技監控設備,運用審慎,並沒有侵犯人權的疑慮。

管碧玲表示,科技設備監控是屬於替代性羈押的作為,這部分重於防逃的意義,法律明文規定,是在有羈押原因但未聲請羈押時所採取的作為,換句話說,是對有羈押原因者給予更強調人權的寬限作為,今日與相關查緝機關共同前往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實地參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透過面對面的對話,使執法各方對科技設備監控更加了解並建立共識。

管碧玲表示,任何一宗受矚目的案件潛逃,都會令政府威信受到嚴重打擊。去年9月23日行政院查緝走私偷渡聯繫會報第67次會議,她啟動加強監控橫向聯繫、修正通報程序,希望完善機制,促成合理的運用。

管碧玲指出,今年發生的「88會館」案涉案人郭哲敏,及涉嫌掏空遠東航空的前董事長張綱維,於監控期間,因多次違反科技監控示警,經法院依科技監控證據裁定予以羈押,這2個案例清楚顯示,科技設備監控確實能夠即時捕捉潛在風險行為,為防逃機制提供強而有力的支撐。而法院也可以透過這些監控數據評估犯罪嫌疑人是否有逃亡風險,以作為裁定羈押的重要參考佐證,進而確保我國刑罰權的行使。

海委會表示,今日召集各相關單位意見交流,深入探討科技設備監控的運用,包括對什麼情況下適合運用科技設備監控?從安裝科技監控設備到示警後的應處,在檢察、警政、海巡間如何合作協處?各項議題跨部會討論熱烈。未來警方在開案後安裝的協助、海巡在岸海區域警示案件的迅速協處等,都是今日討論的重點,各相關單位都有很好的交流。

臺灣高等檢察署張斗輝檢察長表示,司法院謝銘洋代理院長日前也率員前來實地瞭解科技設備監控運作情形,同時也指出科技設備監控要成功,跨部會的合作是重點,並已指示科控中心,對於未來如何與警政、海巡機關的合作著手進行規劃。

管碧玲強調,從法務部統計顯示,法院、檢察署科技設備監控的開案件數逐年增加,開案以來,總數302案中,院方144案,檢方158案;今年院方73案,檢方91案,已超過歷年總合,強化合作,讓公共利益與人權保障兼顧,有效防止潛逃成為重要的課題,她期許相關司法、檢察機關合理運用科技輔助,為國人打造更安全、安心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