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新聞-記者洪惠美/高雄報導】
今(13日)立法院院會將審查《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修正案,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推動延長核電廠的服役年限。立委賴瑞隆表示,台灣地狹人稠,核能安全風險高於其他國家,若未能明確提出嚴格的安全把關與核廢料處置對策,貿然修法將形同風險轉嫁給全體人民與未來世代,絕非最佳方案,能源政策應以國人安全與潔淨能源為優先,才是永續台灣的正確道路。
賴瑞隆表示,現行法條規定運轉執照最長為四十年,這是一項基於科學評估、工程壽命與國際標準所訂定的明確時限。藍白立委修正條文延役核電,形同忽視核電安全和台灣民意。賴瑞隆認為國人的生命安全是最為重要的,藍白立委仍要忽視嗎?
賴瑞隆說明,核三廠位於恆春半島地區,依據地質調查結果,發現其距離恆春斷層僅1.1公里,鄰近更有西恆春外海斷層、馬尼拉隱沒帶以及淺部區域震源,這是過去設計建廠時未能掌握的重大風險。此外,該廠歷年來也曾發生頻臨核災的緊急事故,早已引發周邊人民不安。我們應該投資在安全、再生、可持續的能源,而不是選擇高風險、低彈性的老舊核能設施。
賴瑞隆表示,過去在朝野共識下,環境基本法第23條明確規定台灣非核家園,既已明確規劃邁向「非核家園」,應積極發展再生能源與能源轉型,在太陽光電、風力發電、地熱、海洋能、儲能等綠能持續取得進展,保障環境永續和穩定發展。與其在政治上重啟核能爭議,不如更加務實地提升再生能源比例、強化電網韌性與需求管理,這才是符合全球淨零轉型的長遠之計。
賴瑞隆提醒藍白立委,核電延役不只是技術議題,更涉及社會信任與正義,我們更堅持應以「非核、低碳、永續」為基礎,謹慎規劃未來能源政策,這是攸關國家安全與世代正義的價值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