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惠美/高雄報導】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於8月27、28日舉行的「第23屆APEC企業/私人部門參與海洋環境永續性圓桌會議」圓滿落幕, 2日逾百人次參加,並於會後29日至北部海域參訪,成果豐碩。海保署表示,本次會議講者分享透過海洋保護區(MPAs)及認定其他有效保育措施之區域(OECMs)等制度,促進海洋環境永續與韌性發展之解方,也呼應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在27日開幕時提到的,甫獲總統制定的《海洋保育法》獲國際肯定,本次APEC會議是海保法立法後新時代的起步,它讓我們擁有強而有力的政策工具,將進一步強化海洋生物多樣性及環境保護,響應全球30×30共同行動,集結全體社會力量,落實海洋保育、促進永續經濟成長的決心。
海保署署長陸曉筠表示,本次圓桌會議感謝所有講者及與會者提出寶貴建言,總結初步共識,強調透過海洋保育空間規劃與有效性管理(如MPA、OECM或其他創新制度),並基於科學調查、原住民傳統知識與智慧、在地生活文化與特殊性(如里海、在地守護概念),以及納入多元參與,制定通則性且能符合個案特殊性的MPA或OECM等指引,以引導地方如何達到兼顧保育與經濟永續發展;與會經濟體專家一致認為,每個國家或地區所劃設的MPA或指認的OECM,它的目的、性質、過程等都不相同,應該視個案情形循序漸進推動,並能充分尊重利害關係人與原住民等多元意見,逐步落實保育與永續利用,這些建議將綜整納入政策建議文件中,提送給APEC海洋及漁業工作小組(OFWG)參考。
陸曉筠補充,本次會議邀請到加拿大戴爾豪斯大學海洋事務計畫主任Maxine Westhead(曾任職於加拿大漁業與海洋部),分享加拿大劃設MPA及認定OECM的經驗。同時,海保署同仁日前也偕同專家前往加拿大漁業及海洋資源部等單位拜會交流,加拿大目前依海洋法(漁業與海洋部)、國家海洋保護區法(公園管理局)及國家野生動物法(環境與氣候變遷部)等方式劃設31處MPAs,並依漁業法提出海洋OECM指引手冊,認定60處OECMs(如禁止特定漁具或特定採捕物種的海洋庇護所),整體海洋受保護的面積比例近15%。加拿大將持續劃設MPA或認定OECM,並努力實現兼顧海洋生態、經濟、文化及社會目標,逐步落實至2030年達到30%受保護區域之目標。
陸曉筠進一步說明,正如她開幕報告時提及,我們也積極因應2022年生物多樣性公約大會通過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30×30目標。在今年7月31日由總統制定公告的《海洋保育法,增加新劃設海洋庇護區及認定 OECM的規範,另為了保障原住民及漁民用海權益,也特別強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以及在推動海洋保護區所扮演的積極角色,納入「審議會」等多元決策機制,海保署將整合公私部門意見,訂定相關子法及執行措施,並借鏡加拿大等國際經驗,逐步增加海洋受保護面積,持續與各部會合作推動海洋保護區成效評估,提升管理成效及在地認同,朝30×30國際目標邁進。
海保署表示,為促進會員經濟體與我國公私部門之案例經驗交流,於圓桌會議結束後安排國內外貴賓至新北市海洋資源復育園區、卯澳漁村及基隆市和平島地質公園實地踏訪,認識復育園區生物培育成果(如九孔、珊瑚等養殖)、卯澳灣栽培漁業示範成效(依漁業法劃設的貢寮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MPA)以及海女文化等。此外,和平島地質公園是在2022年由基隆市政府依文資法指定公告為自然地景,也是保護區類型之一,包含海陸域豐富自然資源、地質地形、人文史蹟與生物多樣性,管理遵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地質公園的「地景保育」、「環境教育」、「社區參與」、「地景旅遊」四大核心價值。藉由此次參訪行程,讓國外講者能更深入瞭解臺灣海洋保育的實踐。
海保署進一步表示,本次圓桌會議採實體及線上會議方式進行,有加拿大、印尼、美國、汶萊、紐西蘭、馬來西亞、菲律賓、智利、韓國、越南及我方等11個經濟體以實體或線上參與,2日逾百人次參加。感謝APEC會員經濟體,以及實體與線上與會者的踴躍參與及支持。藉由本次會議,與會者了解到透過MPA與OECM促進海洋環境永續與韌性發展之政策與解方,並有助於我國實踐APEC「小規模漁業及水產養殖路徑圖」,我國也將持續為海洋環境之永續性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