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惠美/高雄報導】歷經兩年爭取努力,終獲行政院肯定。壽山動物園保育員待遇,按所照顧動物危險性分級,調升3000至5000元不等,自 113年1月1日起生效!觀光局長高閔琳欣慰地表示,動物保育員是照顧動物第一線的工作人員,極具專業性及一定危險程度,市府於110年時即倡議調整危險加給,兩年來觀光局偕同觀光局產業工會、臺北市立動物園與各級民意代表努力爭取,今年12月終獲中央核定,算是給辛苦從事照養動物的夥伴們一個最棒的新年賀禮。
高閔琳說,保育員依照行政院頒訂的「各公立動物園(鳥園)擔任危險性工作人員危險職務加給表」支領危險加給,但該支給表已長達30多年未曾修訂。市府於110年開始推動「新動物園運動時」,並由觀光局、壽山動物園與觀光局工會創全台之先,一同推動調整危險加給。動物園在市府支持下與工會研擬修正方案並積極與臺北市立動物園工會討論,經多次修正後定案,再統一由臺北市立動物園提案向中央申請修訂。前後歷經二年的努力,終於爭取到行政院核准調整;由於危險加給是屬於保育員薪資結構的一部份,藉此也實質提高保育員的薪資待遇及激勵工作士氣。她補充說,動物園保育員平日除照養動物,還要打掃環境、觀察動物行為、協助動物醫療、執行動物搬遷隔離……等,因此除需具有專業知識技能外,更須面對各種來自不同動物習性所帶來的不同風險,箇中辛勞只有保育員才能體會。
此次頒布的新版危險加給支給表支給等級依然分為三級,但大幅修正各等級的支給標準及金額。原來第一級2500元調高至5000元,適用範圍除原有照養大象以外,納入大型草食動物、危險食肉目及靈長類、具毒性蛇類、具攻擊性的大型鳥禽等;第二級原為2200元調高至4000元,為照養非表列第一級適用對象動物,並增加入動物體態觀察及處理動物糞便分類與堆肥製作應用等;第三級原為1800元,調高至3000元,為既有水電、汙水處理工作外,加列實際從事動物移襤、裝箱、運輸工作及指揮人員等。
身為保育員同時也是觀光局工會監事徐千貽表示,感謝市府、觀光局及觀光局工會對危險加給修正草案的積極推動,隨著動物福利的提升,飼養動物不再只是簡單提供食物和居住空間,更要注意動物的生理需求和心理發展,因此第一線保育人員扮演很重要的角色。透過這次的修正案除提高了各級距的危險加給,也修正了適用的內容,除了照顧大象以外,也讓其他照顧兇猛大型動物、具高風險工作的保育員,也能獲得一樣的保障。另外,保育員李宥逸說,保育員工作複雜而多元,每位保育員都需照顧不同種類動物,還需要代理休假同仁的工作,如果沒有相當的熱情,往往都做不久,而這次危險加給的實質提升,除可激勵保育員士氣,也可留下更多對動物有愛心與熱情的夥伴。
觀光局表示,後續會依據保育員照養的動物種類、大小、習性及工作類型等,對照新表中的適用條件,評估其分別適用的級別予以調整危險加給;另外,此次危險加給表修正,間接的調整了保育員的薪資待遇,除了是對保育員照養動物辛勞的肯定,也減輕了部分需要通勤或是租屋保育員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