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環境生態為優先考量 海保署全力處理擱淺船隻油污防治 – E報生活誌

以環境生態為優先考量 海保署全力處理擱淺船隻油污防治

【記者洪惠美/高雄報導】
為因應凱米颱風來襲,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於事前盤點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資(器)材,建置明細清單,以備隨時調用。本次風災共造成7艘貨輪擱淺,1艘進水傾斜,1艘貨輪疑似沉沒事件,接下來的關鍵任務便是船體移除與環境復原。7月24-25兩日的海難事件主要集中在臺南至屏東海域,相關資材由地方政府(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以轄內資材優先配置集中於擱淺區域,以利及時提供應變所需,海保署亦於26日分別調度560公尺港灣型攔油索、1,220公尺潮間帶型攔油索支援臺南市政府及屏東縣政府,也已運至現場待命。

海保署表示,團隊持續於風災期間依照船舶擱淺位置、船上油料存量、風浪狀況進行24小時到72小時的油污擴散模擬,並隨著時間及風浪的條件修正模擬成果,共完成超過96次模擬,同時以現場及衛星監控海面,截至今(28)日均未發現有油污情形,後續配合衛星拍攝期程,持續監控難船周遭海域。

海保署統計9艘難船隻 (含疑似沉沒的坦尚尼亞籍「FU SHUN」貨輪) 總油量,為低硫燃油209.8噸、重油10噸、柴油135.3噸、潤滑油9,250公升及液壓油1,430公升。由於擔心難船受風、浪及擱淺地形影響,船體造成破損,因此,於船體擱淺同時即緊急通知船長關閉油閥,並將船上燃油抽往位置較高的日用櫃,減少底部受損而造成漏油風險,目前擱淺船舶上的人員陸續由海巡救助撤離,也確定8艘船隻都已關閉油閥。由於颱風因素,風災時9艘難船無法使用無人機執行監控,後續配合各船抽油及脫淺作業時,依現場作業狀況實施無人機監控任務。

海保署說明,此次擱淺位置鄰近國家公園、重要濕地、漁業資源保育區、人工魚礁、保護礁區及火力發電廠等環境敏感區位及關鍵基礎設施,海保署除於第一時間協助相關管理單位準備防堵可能油污污染外,亦通知國家公園署、漁業署及地方政府預作準備,同時著手盤點周邊生態及漁業調查資料。為保護海洋環境,在應變會議中,海保署均要求優先執行抽油作業,今(28)日開始依船隻狀況陸續開始進行抽油作業,也指出抽油作業務必依海污法第33條規定採取適當防治污染措施,倘發現有違反情事,將依規定裁罰新臺幣30萬元至3,000萬元罰鍰。

海保署進一步說明,海洋污染防治法在今年7月完成35個子法的修法,強化對環境衝擊及後續復原的力道,113年修正的「重大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計畫」含「海岸油污染應變要領」,針對不同海岸地形應執行相對應之因應作為,9艘難船中目前殘油量最高的是印尼籍伊莉安娜(IRIANA) 含 209.8 噸低硫燃油及16.3噸輕燃油,擱淺海岸為砂礫混和灘,孔隙及滲透率較高,會相對提高處理時之防護措施。

海保署強調,為避免9艘難船因油污擴散對海洋生物衝擊,尤其對海鳥、珊瑚礁、鯨豚及海龜等重要物種及棲地的影響,在復原階段將請各相關地方政府、海洋保育站配合海巡加強擱淺船舶鄰近岸際巡視,倘有發現環境異常,立即通報在地海洋保育主管機關前往處理,同時倘有發現生物擱淺需救援,與縣市聯手立即啟動海保救援網(MARN)緊急救援機制處理,確保海洋生物能第一時間獲得妥善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