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惠美/高雄報導】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正新規定自111年11月30日正式上路,不再以員警攔檢稽查舉發為限,現已包含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等逕行舉發案件,車主往往接到強制險罰單才驚覺已斷保。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造成強制險斷保大致可分為三大原因:
一、車主地址變更:若有地址變更必須主動聯繫保險公司,才能如期收到續保通知單。
二、以汽車定檢日順便投保:因汽車定檢日有前後一個月緩衝期,易造成強制險有短暫空窗期。
三、想將強制險及任意險投保日期一致:投保強制險後一段時間再投保任意險,等續保時為了將兩者日期一致而延後強制險投保。
高雄市區監理所呼籲車輛所有人,只要車輛有使用道路,包含行駛或停放,一定要投保強制險再上路,才能更有保障也不傷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