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惠美/高雄報導】 高雄市區監理所指出,根據環境部112年各類型噪音陳情案件統計,以車輛噪音占32%為大宗,為打造宜居環境,維護國人生活居住品質,今(113)年1月起正式實施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新制,改裝機車排氣管需經變更登記後才可使用,希望藉此達到源頭管理之效果,交通部為配合改善車輛噪音問題,也同步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自明(114)年1月1日起,將機車排氣管改裝列入定期檢驗項目,如有違規可處新臺幣900至1,800元!
高雄市區監理所進一步說明,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新制的緩衝期,有改裝排氣管的車輛,請儘速申請排氣管認證,車主可至「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主動登錄,該系統將通知車主與檢驗縣市環保局,進行審核與安排檢測時間,且不收取費用!檢測合格後,環境部會陸續上傳完成噪音及排氣檢驗的相關檢驗資料至公路監理機關,民眾無須再到公路監理機關現場辦理變更。若自114年1月1日後未完成線上登錄或檢測未通過者,車主就須自費委託環境部許可的噪音實驗室進行噪音檢測,且通過後還須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檢驗變更登記(機車檢驗費200元)!
高雄市區監理所呼籲,114年1月1日起,未取得監理機關認證排氣管登記的改裝車輛,經警、監、環保機關聯合稽查發現,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請車主善加利用年底前的緩衝期間便民服務,儘速完成申請排氣管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