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鄉長停職 縣府派員代理 – E報生活誌

長治鄉長停職 縣府派員代理

【記者林家慶報導】

  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因案,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屏東縣府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辦理停職,並指派本府曾龍陽參議代理鄉長,交接典禮訂於113年3月22日上午10時於長治鄉公所辦理,期許在曾龍陽代理鄉長帶領下,維持鄉務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