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惠美/高雄報導】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自用小客車滿5年與自用小貨車滿1年的第1次檢驗,及車輛剛過戶後的定期檢驗,是車主最常反應困惑的驗車問題。高雄市區監理所呼籲,車輛定期檢驗通知單是以平信寄送,車主偶有漏收或忙碌遺忘,或車主因不住在車籍地未收到紙本通知的情形,但車輛定檢通知僅為提醒服務,所以即便未收到通知,車主仍應依行車執照登載之指定檢驗日期(前後1個月期限內)如期辦理定期檢驗,逾期未檢者,將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17條規定處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在人手一機的E資訊時代,公路監理機關另外提供了簡訊及電子郵件等多元通知選擇,只要登錄手機號碼或電郵郵址,第一時間就能以簡訊或電郵準確通知提醒車主,避免延誤定檢而逾期受罰的問題,還可落實節能減碳,為環保竭盡心力,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車主只要至「監理服務網」點選->駕駛人/聯絡地址/多元管道收集登記,或於代檢廠驗車時,主動辦理車主手機號碼登記,往後不論是愛車定檢,或是汽燃費繳納通知,這些監理相關訊息就會透過簡訊及電子郵件等多元管道即時通知提醒,不用再擔心因為漏接訊息而傷了荷包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