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局標售抵費地係依法回收開發區成本,作法全國一致,並非炒地! – E報生活誌

地政局標售抵費地係依法回收開發區成本,作法全國一致,並非炒地!

【記者洪惠美/高雄報導】有關媒體報導巿府標地又見全壘打,為「炒地高手」,高雄巿政府地政局澄清:巿地重劃係依循平均地權條例辦理,標售重劃區抵費地係依法回收開發區政府代墊之開發成本,其目的係讓平均地權基金得以永續運作,以促進地方建設,絕非炒地!

市地重劃的特色為自償性開發,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所需費用由平均地權基金先行支應,並以重劃區內未建築的土地來抵付,也就是所謂的「抵費地」,與一般公有土地性質有別。抵費地公開標售,其目的係為回收政府代墊之開發成本,以作為後續新辦開發區之資金來源。開發區若有盈餘,可增添重劃區內建設、管理、維護費用,落實開發地利、巿民共享。公開標售可確保土地處分程序公平性及公正性,為巿地重劃必要的法定處分程序,各縣巿作法均相同,經查高雄巿政府地政局112年開發區土地標售金額遠低於桃園巿及台中巿,各縣巿政府均係依法辦理標售,沒有炒作地價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