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祖東/屏東報導】屏東縣政府針對淘汰老舊機車、換購或新購電動機車辦理有加碼補助,結合其他單位補助,汰換1-4期機車購買電動機車最高可享有2萬3,300元補助金。補助方案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止,請民眾抓緊時機,快來換車。
屏東縣長周春米表示,使用電動機車可免排氣檢驗及免繳稅賦,又可減少空氣污染,呼籲民眾多加利用補助,提早換購電動車一同向低碳城市及淨零碳排目標前進。
屏東縣政府針對淘汰老舊機車(民國96年6月底前出廠)換購電動機車補助方案,加碼補助1萬5,000元,如加上環境部補助1,300元及經濟部工業局補助7,000元,汰舊換電動機車最高可享有2萬3,300元補助,除汰舊換購補助外,縣政府另針對淘汰2行程及新購電動機車也有補助方案。
縣政府環保局表示,為了打造友善電動機車環境,積極推動充電樁設置,目前充電樁含民間企業已達301座,讓電動車使用更加便利,目前本縣電動車設籍數已達2萬371輛,數量為非6都第2名,且換購電動車可省去排氣檢驗之麻煩,值得民眾換購,有關113年度機車汰舊補助方案,可上屏東縣政府環保局網站/便民服務/民眾申辦項目/線上申請查閱或可撥打服務專線:08-7352068洽詢。